


6月24日下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拉萨举行座谈,并签署共建西藏藏医学院协议。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国家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讲话并签署共建协议。
王国强指出,西藏藏医药发展大会召开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藏医药列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切实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加大扶持力度,推动藏医药事业呈现可喜发展局面。他说,建立藏医药大学、藏医药博物馆和申报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保护、传承、发展藏医药的重要举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积极给予支持,协调推进藏医药教育、科研、产业、文化一体发展。藏医药要借“一带一路”战略积极走出去,加强对外务实合作,不断扩大影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全力支持西藏藏医药事业发展,为建设健康西藏、健康中国作出应有贡献。
协议双方确定,共建西藏藏医学院实行以西藏自治区管理为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支持的共建机制。通过区局共建,加快西藏藏医学院改革与发展步伐,使之成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推进高新技术发展和成果转化以及藏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基地,使之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藏医药大学。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按照进一步扶持和促进藏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在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西藏藏医学院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支持高校,在加强指导、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平台建设、参与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共享资源、五省区联系合作以及文化建设和国际合作交流九个方面给予有力支持。